【威海最美法官】邹艳茹:刚正办案 柔心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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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重如山,司法公正为人民;春风化雨,定分止争促和谐。创新工作模式,拓展业务宽度厚度,树立优秀标杆。勇于担当,认真研判,审慎定夺,平衡情理法,以精湛业务审结大量行政案件和民商事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用信念和行动诠释法治的力量,用热忱和深情托举法治的阳光普照大地。

  邹艳茹,环翠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自2011年10月进入环翠区法院工作以来,长期扎根行政审判一线,累计办结各类案件2600余起,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能手、2020年度威海政法人物、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

  心中有责 敢于担当

  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原被告之间往往争议较大,容易引发社会关注。邹艳茹坚持把担当作为、忠诚履职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在严格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孙某在20世纪90年代购买了一套公管房并居住至今,但多次办理房证未果,后来发现该房屋已被原房管部门登记在李某名下,遂诉至法院。然而此时,原房管部门自2016年起已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改由国土部门行使不动产登记职权,孙某的起诉因被告主体不适格而无法立案。“我们多次建议其以国土管理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但孙某不理解,认为我们在故意为难他。”邹艳茹回忆道。

  房子是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邹艳茹找到孙某当面向其释法明理,孙某终于改变了主意。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邹艳茹抽丝剥茧,查明原房管部门为李某办理产权登记的基础事实已经丧失,证据不足,遂依法判决撤销原房管部门为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终于拿到房屋产权的孙某可算松了口气,“‘民告官’也不怕,只要咱有理,法官自然会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心中有情 实质解纷

  行政审判既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依法行政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在审判工作中,邹艳茹始终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力求对发生矛盾的社会关系进行修复,努力践行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度。从与当事人的第一次交流,到结案后送达法律文书、为当事人判后答疑,邹艳茹将法情理融入案件审理的每一个阶段,结合每起案件的不同情况,积极运用调解机制,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实质性化解纠纷。经她的依法判决,未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获得了享受待遇的机会;在她的有效沟通下,交通运管部门促成运输公司与网约车司机间就待遇支付问题达成协议;在她的积极协调下,行政部门将相关政府信息予以尽早公开……

  自2018年起,邹艳茹除承办行政案件外,还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面对两种截然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审判思路,挑战和压力可想而知,但她没有退缩,始终抱着多办案、多学习的态度,认真分析研判每起案件,朝着成为审判多面手的方向努力。

  心中有思 精研理论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邹艳茹深知,要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光有对审判工作的热情和干好工作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及时更新知识储备,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和业务研讨,深入总结分析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有力促进了自身司法实践能力的提升。

  近年来,邹艳茹多次参与全国法院学术研讨活动,撰写的论文荣获全国法院2021年度优秀应用法学论文三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国家优秀奖等国家级奖项5次,省级奖项10余次,一篇论文被收录于国家法官法院编写的《专家型法官·行政卷》,两篇论文发表于《山东审判》;撰写的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一篇法律文书获评2022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多篇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她本人被评为2018-2020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和审判案例要览优秀作者。

责编:刘 爽
审签:郑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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