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小课堂第二期】这些超限知识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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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被称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不仅严重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下面这些关于超限运输的知识,您知道吗?
1.什么是超限车辆?
车货总重或轴载质量以及所载货物长、宽、高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货运车辆,就是超限车辆。
2. 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年 8 月 11 日修正),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3.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有哪些危害?
(一)严重损害道路、桥梁等公路基础设施,甚至造成桥梁跨塌,降低公路使用效率和使用年限,缩短公路建设养护周期。(二)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引发恶性竞争。 (四)严重影响我国汽车工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4.车辆超限超载怎样查处?
为杜绝多头执法和重复罚款,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联合执法,由交通部门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
对高速公路入口、出口称重检测设施记录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及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设施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管辖。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按照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告知设施的告知内容,主动到指定地点卸载并接受处罚的,按照与公安联合执法程序处理。未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前往指定地点处理的,由交通运输执法机关按照非现场执法程序,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最高罚款3万元。
5.“一超四罚”是指哪四罚什么?
“一超四罚”是指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被查处后,可能会面临的四项处罚:
第一罚,罚车辆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第二罚,罚驾驶员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第三罚,罚货运企业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罚,罚装载源头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为无号牌、无合法有效证件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的;超过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允许违法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驶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6.什么情形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名单?
(一)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三)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五)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七)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九)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十)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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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编辑 | 小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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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创作来源:日照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