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民坐标”刻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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迮晓明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时代要求,明确要求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规律办事,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坚决纠治换届后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这一系列部署要求,既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初心叩问,更是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正确政绩观,说到底是“为民”与“务实”的结合体。一方面,政绩的价值底色必须是人民满意,无论是产业规划、项目落地还是民生投入,都该多问问群众“需不需要”“满不满意”,而不是只图“领导看见”“报表好看”。那些忽视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短板,却斥巨资建“地标建筑”“盆景项目”的做法,本质上是把“政绩”当成了个人晋升的筹码,背离了从政初心。另一方面,政绩的实践路径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要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搞“寅吃卯粮”的举债冲动,不做“竭泽而渔”的资源浪费,更不能脱离地方实际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只有遵循发展规律的政绩,才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政绩观错位,早已触碰了纪律红线。有的盲目冒进,不顾地方财政承载力,疯狂举债上项目、铺摊子,最终留下一堆烂尾工程和沉重债务,让地方发展陷入泥潭;有的热衷面子工程,把精力放在看得见的政绩上,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却敷衍塞责;还有的消极怠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面前躺平,该抓的项目不抓,该解的难题不解,让新发展理念在当地沦为“空口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列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节,正是因为这类行为不仅浪费资源,更伤害群众感情,政治危害远超一般违纪,必须以最严纪律坚决纠治。
纠治政绩观偏差,从来不是“一罚了之”,而是要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思想上要筑牢防线,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纪法宣讲,让“为民造福”的理念入脑入心,从根源上减少错位问题;监督上要抓早抓小,对政府举债、重大项目审批等关键领域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避免小偏差演变成大违纪;处置上要明确导向,对违纪者依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还可依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建议调整职务、免职;对主动整改、挽回损失的,也可从轻或减轻处分,既彰显纪律刚性,也传递组织温度。
政绩观关系着一方发展、万千民生。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将“为民”二字刻在决策里,把“务实”二字落在行动中,不做“表面文章”,不搞“短期效应”,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坚实的“政绩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