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滨州:以“敢消费”带动“提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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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5年“优化消费环境 助力提振消费”主题新闻发布会。值得关注的是,现场并没有接续发布新的消费产品,而是邀请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做客,通过介绍一系列优化消费环境措施,为消费者站台打气。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十个方面重点工作,摆在第一位的是“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年初以来,山东各地市已将“提振消费”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推出了丰富多彩、具有地方特色的“促消费”活动。
事实上,“提振消费”的前提是“敢消费”。可以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如何让群众树立敢于消费的信心,做到“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滨州“优化消费环境”的做法值得考量。

近日,滨州市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共22条,不仅要推动商品消费升级,更要促进服务消费提质、强化新型消费培育、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以及推动消费环境优化提升。
今年,滨州市将举办“汽车消费节”、“家电焕新季”等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文旅消费活动80场以上,餐饮促消费活动20场以上,全年开展首发首秀首展活动10场以上,累计引进首店达到50家以上……
可以说,滨州的目标是明确的,丰富多彩的消费活动,不断焕新消费场景,但滨州一直在关注“优化消费环境”对品质消费的提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品质消费已逐渐成为主流趋势,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品牌的美誉度。
一方面,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激发消费者的消费动力;同时,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也有利于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提升消费信心;另一方面,品质消费有利于优化市场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
滨州立足“标准”“品牌”“认证”三个维度,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等方式,持续释放质量支撑作用,不断助力品质消费提质扩容。
近年来,通过实施标准引领,滨州开展了消费品标准提升行动,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研制,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赋能加力。
一直以来,滨州尤为注重加强品牌建设,以打造“好品滨州”质量公共品牌,培育出了一批品质高、认可度高、竞争力强的滨州产品、滨州品牌,用品牌效应放大品质消费。诸如,滨州正在系统实施“品牌故事挖掘”行动,建立品牌梯次培育库,计划年内遴选20个“好品滨州”区域公共品牌,并支持优势企业争创“好品山东”,多渠道品牌推介提升产品知名度。
与此同时,今年,滨州计划完成30个以上的高端品质认证。通过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开展“泰山品质”认证促消费活动,滨州聚焦消费领域发展有机产品、绿色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和健康、教育、养老等服务认证,实现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的有效供给,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2月21日上午,滨州全市提振消费工作大会召开。滨州市委书记宋永祥要求,要优化消费环境,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持续擦亮“乐购滨州”促消费品牌。
不难看出,“放心”的源头,来自于对消费者群体的呵护与尊重,要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重点消费领域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已被列入滨州市政府“12163”民生实事。
合同行政监管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与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紧密相连,通过有效的合同行政监管,可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繁荣。
但目前,部分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利用单方面制定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这一违法行为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感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成为当前提振消费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滨州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重点开展包含但不限于婚纱摄影、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网络交易等重点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工作,重点打击经营者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
滨州号召广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在经营活动以及产品服务销售合同中杜绝使用“霸王条款”,同时,也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
目前,滨州正通过推行先行赔付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构建“市场主体自主承诺、行业协会协同参与、监管部门指导监督”的多元赔付体系,鼓励商户设立先行赔付金,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处理,切实提升消费体验。
“提振消费”的前提是“敢消费”,以“敢消费”带动“提振消费”,需要城市各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在提供丰富多彩促消费活动的基础上,用心用情“优化消费环境”,滨州的做法让“提振消费”事半功倍。
作者:陈明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