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锚定“提升消费品质” 让“3·15”贯穿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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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盖玉莹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次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集中审视。在第四十四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升消费品质”,格外引人深思。这一主题的提出,恰逢“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它昭示着我国的消费市场正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跃升”深刻转型,也意味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曾几何时,我们谈维权,更多聚焦于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基础性安全问题,追求的是“有没有”和“贵不贵”。而今日之消费,品质化、个性化、体验化已成主流。消费者在面对“大数据杀熟”时的无力感,在预付卡“卷款跑路”前的维权难,在直播间“虚假宣传”中的迷失感,这些新业态下的新问题,无不在拷问着我们:权益保护的边界是否跟上了消费升级的脚步?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升消费品质”不仅是经济命题,更是一个深刻的民生议题。它要求我们将维权视野从单纯的“事后补救”拓展至“供给提质、维权提效、环境优化”的全链条治理。
提升消费品质,首在“供给提质”,筑牢消费品质的基础。当消费者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为一份情怀买入情绪消费品,供给端能否接住这“泼天的富贵”?如果企业只沉迷于“内卷式”的价格战,而忽视了对商品质量和服务体验的精雕细琢,那么所谓的消费升级终究是空中楼阁。我们必须推动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让优质商品服务更广泛地惠及民生。
提升消费品质,重在“维权提效”,增强消费品质的保障。现实中,消费者往往因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周期长而选择“沉默”。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依法协同纠治预付消费、直播带货等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最高法正在制定的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是对这一困境的有力回应。更令人期待的是,数字化浪潮正在重塑维权格局。“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的推广,利用区块链技术追溯资金流向,通过大数据识别恶意投诉与职业打假的边界,这些“数智赋能”的手段,正努力构建起全域覆盖、快速响应的维权体系,让消费者维权从“慢繁难”变为“快简易”。
提升消费品质,还要在“环境优化”上下功夫,涵养消费品质的生态。这不仅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将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落到实处,通过分类处理和“回访问效”提升纠纷解决质效;更需要构建一个法治保障、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特别是针对那些滥用投诉举报权利、滋扰企业正常经营的“恶意投诉”行为,要清晰界定“合法维权”与“恶意索赔”的边界,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经营者的正当经营空间。
“3·15”不仅是一场晚会的狂欢,更应是365天的常态。当我们把“提升消费品质”作为维权的旗帜挥舞时,其最终目标是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在便捷安全的交易中,收获应有的尊重与满足。唯有让品质成为权益最坚实的注脚,让安心消费、放心消费在社会蔚然成风,才能真正实现以高品质消费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愿景。这不仅是对“十五五”开局的献礼,更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最好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