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动重卡推广跑出加速度 首批88座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成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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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闫晓辉 济南报道

  9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高洪岩介绍山东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相关成果。

  今年4月份,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聚焦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研究出台《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实施方案(2026-2027年)》和《关于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若干措施》。短短5个月,全省建成首批88座大功率充电示范站,配套出台27项政策实施细则,补能网络与政策集成效应持续释放,电动重卡推广应用提速增效。

  数据显示,今年1—8月,山东累计新增电动重卡1.36万辆,同比增长212%,渗透率达到33%,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较去年底提升16.1个百分点。其中8月份单月新增电动重卡3245辆,单月渗透率达57.3%,较7月提升10.5个百分点,电动重卡市场渗透率实现跨越式增长。

  加快补能基础设施布局,山东率先织密电动重卡绿色补能网络。截至8月底,首批88座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全部建成,包含高速公路服务区10对20座示范站、普通国省道68座示范站。高速路网示范站落地,标志着山东电动重卡绿色补能“环形廊道”正式贯通,高速干线绿色货运补能体系迈入成网运营新阶段;普通国省道示范站点位全域铺开,串联全省16市路网通道,搭建起贯穿全省的电动重卡补能基础网络。

  在示范站的带动下,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累计建成重卡充换电站200余座,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发力”的建设格局。建设过程中创新模式,高速示范站由高速运营单位、国网公司联合共建,国省道示范站由各地确定承建主体,国网负责红线外配套电网升级改造,并依托专项债、贴息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政策组合拳持续加码,破解电动重卡购置运营堵点。山东配套出台27项政策实施细则,聚焦购车、运营、维保等痛点难点,打出“降低两个成本、创新两个模式”政策组合拳。降低购车成本方面,落实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优先支持更换电动重卡,配套购置贷款贴息政策,叠加专项资金引导,降低用户购车门槛;降低保险成本方面,出台保费减负、超赔风险补偿细则,对保险公司亏损予以补偿,推出购车赠送两年交强险举措,减轻车主投保压力,调动保险机构承保积极性。

  运营与应用场景同步创新。山东坚持“以货源定线路、以线路引车辆、以车辆带产业”,推动车、桩、路、货协同发展,推广电池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中国重汽推出新能源专属服务政策,完善电动重卡全生命周期保障。同时立足港口短驳、大宗物流、城市渣土等高频固定运输场景,持续拓展干线物流应用,青岛投运40辆底部换电重卡,服务港口集装箱集疏运与港区短途运输。

  以应用牵引产业升级,山东打造“技术—应用—产业”协同发展格局。依托电动重卡规模化推广契机,做强整车与电池产业集群。今年1至8月,山东重工集团电动重卡销量达5.4万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搭建起电池制造到回收利用的全产业链,形成产业与应用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

  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车、桩、路数据整合,搭建电动重卡综合服务模块,开展运行监控、数据分析、车网互动等数字化应用。依托省重点研发计划,聚焦高速新能源协同调度、电动重卡充电保障等方向攻关核心技术,持续夯实产业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优化电动重卡政策体系,推进新一轮示范站建设,不断拓宽应用场景、深化产业协同,助力公路货运绿色低碳转型,为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筑牢交通支撑。

  

责编:李蕾

审签: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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