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需做到“四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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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刚

  没有斗争,就没有胜利。在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保持斗争精神,敢于善于斗争应成为整个纪检监察机关和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政治品格和鲜明特质。

  要提升斗争的坚定性。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无处不在,有矛盾就有斗争。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要斗争到底,这是政治要求,也是形势所迫,使命所需。十八大以来,虽然“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持续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克服因认识不足而导致的不愿斗争现象。要坚持源头治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纠治“灯下黑”,确保“自身硬”,凝聚敢于斗争的风骨、气节、操守和胆魄,克服因自身疲软而导致的不敢斗争现象。要通过自身学习、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克服因“本领恐慌”而导致的不愿斗争现象。

  要提升斗争的主动性。主动作为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能力。纵观党的百年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不管形势和任务如何变化,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惊涛骇浪,我们党都始终把握历史主动、锚定奋斗目标,最终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纪检监察工作也应如此,我们必须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判断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变化,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分析研判,在实践中提升斗争敏感性,在发现问题、确定目标、明确责任、对症施策等各个环节都积极主动,详细谋划,避免被矛盾和问题牵着鼻子走,造成端倪性、苗头性问题愈演愈烈,努力化危为机,赢得先手。

  要提升斗争的针对性。斗争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力,务求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在斗争过程中必需提升问题意识,以发现问题为切入点,以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以问题解决作为参照点,在解决一个个问题中积小胜为大胜,久久为功。要坚持精准思维,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斗争,不断提升斗争的针对性;要坚持闭环思维,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推进斗争工作的项目清单式管理,确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把握时间节点,定期分析调度,提高斗争执行力。

  要提升斗争的策略性。反腐败斗争具有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又具有阶段性特征,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久久为功,必须在斗争中灵活运用斗争策略。要树立大局意识,纪检监察机关的任何工作包括斗争,都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做到立足大局、服务大局、融入大局,善于从大局大势及一地一域中把握斗争方向,调整斗争节奏,凝聚斗争合力,努力提高斗争效果。要处理好斗争与合作的关系,善于团结大多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优化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内外部工作机制,实现斗争效果最大化。

责编: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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