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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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斯潼 见习记者 贾甜玮 德州报道

  近期,德州印发《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做优做强做大关键产业链,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五链合一”,构建产业聚人才、人才兴产业、产才融合发展格局,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

  一、聚焦“产业链”,推动人才赋能产业发展

  1.赋予人才政策“定制权”。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分产业建立领军企业库、重大项目库,对入库企业和项目的个性化需求,实行“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研究专项政策予以支持。以关键优势产业链领军企业为重点,建立技术需求库、目标人才库,精准引荐急需紧缺人才,靶向引进上下游产业链人才,以人才精准招引助力产业链建链强链补链延链。

  2.实行人才政策“破格权”。对重点科研类平台和近3年从市外招引、实际到位资金3亿元(含)以上且投资规模过10亿元的重大“双招双引”项目,其中全职在我市工作的人才,不受平台性质、社会保险、个人档案等限制,同等享受市、县(市、区)人才政策。

  3.推行重点人才工程“配额制”。分产业领域遴选若干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给予德州市重点人才工程配额,支持企业自主推荐人才,经认定后纳入重点人才工程政策支持范围。

  4.激励高层次人才初创企业发展。对符合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条件(含已入选)的人才来我市创办企业的,经认定后给予350万元“创业券”支持。创业企业成立3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凭“创业券”分别兑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二、聚焦“人才链”,加快集聚产业急需人才

  5.“一事一议”支持顶尖人才。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按照常规政策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求或根据现行政策不能满足发展需求的顶尖人才项目,实行“随报随审、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经评审论证后给予最高6000万元综合资助。试行政策“漫游制”,对科技含量高、投资数额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特别重大人才项目,可参照国内地市级以上正式出台的招才引智优惠政策执行,同一人才项目选择单地单个政策文件参照执行。

  6.抢引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符合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条件(含已入选)的高层次人才,按用人单位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的70%,给予每年最高70万元补助,最长补助3年。对入选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德州友谊奖的,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7.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鼓励在德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面向我市重点产业、紧缺职业(工种)开设全日制培养专业和校企合作“订单班”“冠名班”等,对签订2年以上办班协议且该班次毕业生到办班企业就业率不低于60%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每年举办德州市“技能兴德”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给予1000—10000元奖励。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团队)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团队)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支持用人单位以高技能人才命名设立一批“技师工作站”“工匠工作室”,根据实际运行、团队建设、技术革新、效益贡献等情况,每年遴选挂牌不超过20家,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

  8.更大力度集聚青年人才。将市场引才“包干制”实施范围向青年人才拓展覆盖,加强与知名人力资源机构、专业引才组织等合作,开展优秀博士、硕士等青年人才引进服务整体外包。鼓励县(市、区)采取市场化方式招引青年人才。

  三、聚焦“创新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9.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动态更新人才分类目录,将上年度纳税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负责人、计缴所得税薪酬总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纳入目录认定范围,按认定类别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实行特殊人才“举荐制”,对具有特殊才能或作出突出贡献、现行人才分类目录难以界定的人才,经2名以上同行业专家举荐,可按举荐专家同类别或以下类别认定。

  10.创新事业编制管理使用方式。用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对我市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与需求契合度高的科研人才,可核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周转编制,并按离岗创新创业有关规定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可按规定最长延长3年。服务期间,人才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和合作企业同类人员同等权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照“双向选择”原则调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或留在企业工作。

  11.创新飞地用才模式。市级在北京、上海、济南等地布局建设一批“人才飞地”,鼓励我市企业和当地人才项目进驻研发孵化,就地吸纳前沿技术、使用高端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入驻“飞地”的企业和项目,按规定享受租金减免、人才科技专项支持等政策。

  四、聚焦“资金链”,加大产才融合支撑力度

  12.升级“人才贷”。加大“人才贷”创新力度,推行“资产抵押+成果质押+人才信用”组合贷模式,将“人才贷”额度提高至最高5000万元、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70%。支持金融机构拓展“人才贷”首贷户业务,按照1年期(含)以上首贷金额的1%,给予金融机构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

  13.试行“人才保”。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业务,提供人身健康、研发补偿、关键研发人员责任等创业险种保障。对合作金融机构开展“人才保”首保户业务的,按照保单金额的1%,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购买创业保险的,按保费金额8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20万元。

  14.探索“人才投”。积极探索推进人才项目财政资金“拨改投”,变“财政奖补”为“股权投资”,通过循环运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聚焦“服务链”,提升产业人才保障水平

  15.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联系服务。实施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个一”帮包工作机制,每名领导干部联系1名高层次专家、1家高能级平台、1个重点人才项目,协助解决企业和人才难题。积极推进“人才社区”党建,依托科技型创新企业、双创平台、人才公寓等人才聚集地建设“人才党支部”,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16.深化人才安居工程。建立“租售并举”人才住房制度,3年内全市筹集人才住房1万套。在中心城区选址建设“人才小区”,以定价定向方式优先配售配租给重点企业和急需紧缺人才。推行人才公寓市场化供应试点,选取若干优质商务酒店合作,为柔性引进人才、来德求职人才、新入职青年人才等提供短期临时住宿服务,人才按规定享受房费减免政策。

  17.推动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研发人才专属“德才码”,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推进人才政策、人才服务“一码供给”“一键匹配”“免申即享”,打造“一人一码”多场景应用。开发用好“网上信息直通车”,为企业和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投诉受理、建言献策等服务。

责编:蒋丽君
审签:赫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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