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大这五年:监督保障司法公平公正、依法助推法治山东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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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梁雯 通讯员 张博韬 济南报道

  山东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监察和司法方面立法、监督等工作的专委会,工作纵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整个链条,在法治建设中责任重大。五年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不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开拓创新,监督保障司法公平公正,依法助推法治山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五年来,常委会制定涉及监察司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件,作出决议2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项调研10余次。

  加强司法领域制度供给,推动立法工作呈现新的亮点特色

  五年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把高质量立法同深化司法改革、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立法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解决司法领域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深层次矛盾。

  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针对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存在的职能不清、边界不明、配合不畅的问题,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这项决议是全国首件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省级人大文件,决议细化实化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固定了检察改革成果,为规范法律监督工作,补齐检察工作短板弱项,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突出特色创制立法,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常委会制定《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突出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成功经验和工作特色,在法律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提供、保障激励、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细致规定,对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阵地,健全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聚焦问题求真务实,深化社会依法治理。常委会制定《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作为全省深化辅警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委员会就条例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会商,实地开展调研,就规范辅警招聘与辞退、明确辅警权利和义务、完善辅警职责与保障、加强辅警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条例对规范全省公安辅警队伍管理,健全辅警管理工作机制,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以法治思想为统领,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常委会制定山东省“八五”普法决议,决议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科学性与时效性并举,聚焦法治宣传存在的问题短板,注重普法内容的精准性、突出普法对象的针对性、体现普法方式的创新性、提高责任落实的时效性,引导全体公民提高法治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新时代的普法工作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注重监督支持并重,推动司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对监察工作开展监督,政治性强、敏感度高、关注度大。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并首次听取审议了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标志着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实现了新的突破。

  工作中,委员会主动与省监委保持密切联系,就报告选题、报告重点、方法步骤等反复研究提出建议,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充分体现“慎重稳妥、依法有序”的原则要求。同时,指导调度全省16市、136个县(市、区)人大完成听取同级监委专项报告工作,实现全省三级人大对监察工作监督的全覆盖,促进了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有力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委员会主动对接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找准经济社会发展所急、现代社会治理所需、执法司法监督所能、人民群众所盼的结合点,坚持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司法监督实效。

  着力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环境资源审判、民事审判、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公益诉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报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司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配套保障措施逐步落实,司法质量效率不断提升,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聚力解决司法领域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省市两级人大联动,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推动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规范化,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法治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开展智慧法院建设专题调研,监督支持各级法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听取审议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依法打击惩处一批作恶多端的“村霸”“市霸”“菜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宣传贯彻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多元化解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监督,助推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不断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创新拓展。今年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监督,常委会围绕同一议题,同时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专项工作报告,通过4部门“同台亮相、同台比较”,推动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巩固和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推进监督,组织了全省3000余名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提出意见建议1500余条,并加强与政法委、巡视巡察、监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人大监督与巡视监督、监察监督等贯通融合,提升了监督质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是地方人大对司法监督工作的有益探索。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服务代表履职增添新活力、新动力

  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实践当中。

  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本届以来,对省人民代表大会交付审议的涉及律师管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上立案、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的15件代表议案、38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研究提出办理意见,交付省“公检法司”等部门办理,并健全完善办前、办中、办结全过程联系代表机制,及时反馈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推动议案建议办理按时规范、实效明显、代表满意。

  全流程闭环承办代表建议。认真研究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等涉及监察司法委办理的意见建议。监察司法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做到承办人、办理时间、办理结果三落实,实现提出、研究、承办、落实、回复的闭环管理。

  多渠道拓宽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邀请代表全程参加、深度参与立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吸纳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双联系”的要求,采取电话、微信、主动走访、当面交流等方式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主要工作,了解代表活动情况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切实推动实际问题解决。

责编:巩小龙
审签: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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