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3·15不该是“营销狂欢” 维权要从“一日热度”走向“常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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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朱伟刚
又逢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聚光灯再次投向消费市场的乱象与痛点。这本该是捍卫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的“亮剑时刻”,是倒逼商家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生态的重要节点,可如今却渐渐变了味:满屏的“3·15专属特惠”、铺天盖地的低价引流、花样百出的套餐套路,让本该严肃的权益守护,沦为商家收割流量的营销盛宴。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恰恰折射出消费维权领域的深层困境,也让我们不得不深思:3·15的真正意义,究竟是什么?
设立消费者权益日的初衷,从来不是打造一场限时促销的消费狂欢,而是直面消费乱象、补齐维权短板、筑牢市场信任底线。从食品安全隐患到预付卡退费难题,从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到算法大数据杀熟,从医美套路坑人到家电售后推诿,消费侵权的魔爪早已渗透到衣食住行的各个角落,甚至借助新技术、新场景玩起了“隐身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维权艰难。每一次侵权行为,伤害的不仅是单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是整个市场的信任根基;每一次维权受阻,消磨的都是公众的消费信心,制约着消费市场的提质升级。
眼下最值得警惕的,是3·15的“节日化”“形式化”倾向。平日里投诉无门、维权碰壁,等到3·15当天才集中曝光、突击整治;商家平日里漠视规则、敷衍售后,临近3·15就紧急公关、虚假整改。这种“一阵风”式的维权,看似声势浩大,实则治标不治本。乱象不会因为一天的曝光就彻底消失,商家的侥幸心理也不会因为一次处罚就彻底根除,消费者的权益更不能只靠一年一度的“特殊关照”来保障。如果3·15只是昙花一现的热度,过后侵权乱象依旧死灰复燃,那这个节日就失去了存在的核心价值,沦为一场自欺欺人的作秀。
守护消费者权益,从来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而是政府、商家、社会、消费者多方协同的系统工程。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摒弃“运动式执法”,把维权监管融入日常,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无处遁形;要畅通维权渠道,简化投诉流程,破解“举证难、退费难、索赔难”等痛点,让消费者维权更有底气、更加顺畅。对于商家企业而言,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与其在3·15当天绞尽脑汁搞营销、避风头,不如把消费者权益放在心上,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好售后服务,用口碑赢得信任,用诚信占据市场。
同时,消费者自身也要擦亮双眼、主动维权,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心态,遇到侵权行为敢于发声、勇于投诉,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社会舆论也要持续发力,既要曝光典型乱象,也要宣扬诚信经营的正面案例,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消费氛围。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定为“提升消费品质”,这不仅是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更是对消费环境、维权效能的更高期许。
3·15不该是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而应是一种常态化的责任坚守。真正的消费维权,不需要轰轰烈烈的造势,不需要昙花一现的整治,而是让每一天都成为3·15,让消费者在每一次消费中都能安心、放心、舒心。唯有让监管长出牙齿、商家守住底线、消费者挺起腰杆,才能构建健康有序的消费生态,让消费活力充分释放,让百姓的钱袋子守得更牢、幸福感更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