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从“自己人”到“主力军” 山东民营经济“春启东方”
··

特约评论员 王孟涵
2026年的春天,齐鲁大地的政企互动显得格外热络。刚刚过去的2月,山东省民营企业座谈会释放出强烈的信号;而自1月1日起,新修订的《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已正式施行。
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当下,山东正以极高的话题密度,向外界传递一个清晰的强音:民营经济不仅是“自己人”,更是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止于表态,更在于制度化、法治化的长效赋能。
民营经济,到底是山东的“底气”还是“软肋”? 数据是最有力的回答。截至2025年10月,全省民营市场主体突破1440万户,民间投资占比达到6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在潍坊,民间投资占比甚至高达82.6%,居全省第一;在菏泽,民营经济贡献了约85%的就业岗位。从魏桥创业这样的世界500强,到海量专精特新的“小巨人”,民营经济早已不是国民经济的“配角”,而是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基本盘。
然而,盘子大不等于体质强。对于正处于爬坡过坎关键期的山东而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在于如何让这1440万市场主体不仅“活下来”,更能“强起来”。“强”的关键,在于从“政策洼地”迈向“制度高地”。
过去我们谈支持民营经济,往往依赖于干部的“担当”或临时的“帮扶”,这种“人治”色彩浓重的模式,虽然能解一时之渴,却难成长久之势。2026年起施行的《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将“平等对待”从一句口号固化为法条。条例坚决破除市场隐性壁垒,从制度上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当“非禁即入”真正成为铁律,当招投标不再设置隐形门槛,当融资难融资贵有了法律层面的破题路径,民营企业家心头的“疙瘩”才能真正解开,发展的预期才能真正稳定。
“强”的动力,在于从“单打独斗”转向“链式共生”。山东拥有全门类的工业体系,这是国企民企共同的家底。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应是在传统赛道上的内卷,而是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与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合。我们看到,在滨州,民营企业承建的省实验室正攻克“卡脖子”技术;在菏泽,数字化产线让传统制造效率飙升。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搭建像“亲清发改会客厅”这样的平台,把各类要素资源“滴灌”到最需要的土壤里。当民营企业不再是产业链上孤立的棋子,而是能够与国企协同、与科研院所联动的创新枢纽,山东经济的韧性将实现质的飞跃。
“强”的底气,在于从“筑巢引凤”升维至“双向奔赴”。所谓营商环境,说到底就是一句话:企业觉得在这里“行”。这两年,山东倡树“四破四立”理念,完善企业诉求闭环解决机制。从“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到“高效办成一件事”,再到设立“企业家日”让企业家坐“C位”,这些细节的变化,折射出政商关系从“管理与被管理”向“服务与被服务”的深刻转变。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舒心发展”,并不是一句空话,它体现在压减30%的行政检查里,体现在信用修复的时间压缩里,更体现在每一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边界感里。
春启东方,万事可期。当前,山东正处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刻。民营经济活,则山东活;民营经济强,则山东强。随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浇灌,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支浩浩荡荡的鲁商大军,必将在齐鲁大地上书写出更多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的时代传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