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9个月 已兑现奖励2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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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济南报道

  1月12日,记者从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9个月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已向有功举报人兑现奖励251.5万元,是2020年全年的8倍。

  据了解,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个部门,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1年3月18日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等2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295项举报奖励具体情形。

  据介绍,《奖励办法》实施9个月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督中来,全省各级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受理反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谎报瞒报事故举报共15549件,从举报类型看,事故隐患类举报9621件,占总受理量的62%;非法违法行为类举报4999件,占32%;事故类举报929件,占6%。从举报问题看,消防隐患、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交通运输问题较为集中。各级有关部门对于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了认真核实、跟进执法、跟踪督办、严厉查处,督促企业第一时间化解风险、消除隐患,严防风险隐患转化为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已向有功举报人兑现奖励251.5万元,是2020年全年的8倍。

责编:张明月
审签: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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