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入选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

  大众网记者 赵晨光 菏泽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入选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3年1-11月份,菏泽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0,同比改善2.6%;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3%;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6%;O3浓度为17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优良天数212天,同比增加9天。其中,综合指数、PM10、优良天数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1,PM2.5、O3浓度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2;8个国控河流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菏泽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上下团结一心、凝心聚力、齐抓共管、持续攻坚,以更大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菏泽市编制《2023年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方案》,划分春季聚焦PM10、夏秋季聚焦臭氧、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气三个阶段,细化出台春季扬尘污染治理12条措施、夏秋季臭氧污染治理13条措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5条措施;实施大气污染工程性、根本性治理,推进3家焦化企业、10家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以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和加油站(储油库)为重点持续开展监督帮扶。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菏泽市指导各县区分流域制定16条主要河流水质保障方案,实行“一河一策”;推动城乡涉水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已完成149.08公里雨污分流改造、1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95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汛前、汛期河流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河流316条(段),发现各类隐患问题282个,并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强化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管理,完成5个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在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治理方面,菏泽市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严把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关,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供地的前置条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实行涉废单位分级监管,对461家工业企业和4233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共排查发现问题399个,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为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督查工作,菏泽市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印发通报7期,发现突出环境问题491个,完成整改380个。同时,接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先后组织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检查、玻璃行业专项检查、重点行业帮扶检查等,发现问题企业61家,整改问题160个;常态化开展“两打”行动,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此外,还开展现场监督、远程监督帮扶共15轮次,发现问题530个。其中,远程监督帮扶取得全国第3名成绩,在全国监督帮扶调度会上作经验介绍。

  

责编:沈甲亮
审签:刘 进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