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博表彰“两优一先”,3.2万余名老党员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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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雪 淄博报道

  6月25日,中共淄博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安排。

  今年淄博市委将开展党内表彰与“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发布会上, 淄博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肖洪涛向大家介绍了相关情况。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对于鼓舞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强化使命担当,奋力落实突破,开创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月底,市委专门下发通知,对“两优一先”表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5月份,经过各级层层推荐、逐级遴选、反复沟通,形成了初步推荐对象名单。5月底至6月上旬,书面征求了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24个部门单位的意见。6月中旬,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情况和各推荐单位考察情况,确定了淄博市“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市级媒体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研究。

  今年,市委将表彰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199名、淄博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50名、淄博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0个,并于近日举行大会对淄博市“两优一先”进行隆重表彰。

  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和标准条件开展工作,确保表彰对象经得起各方面检验。重点把握了以下5条原则:一、严格把握政策规定,曾被表彰为全国、山东省、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纳入本次淄博市“两优一先”推荐范围。二、注重先进性和广泛性,表彰对象涵盖各行业各领域各方面,一贯表现良好,有工作基础和荣誉基础,是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的优秀代表。三、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注重从攻坚突破的重点领域产生表彰对象。四、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拟表彰的先进个人中,基层党员干部占比超过95%。五、从严审查把关,对每个表彰对象进行了部门联审和组织考察,确保表彰对象不存在影响表彰资格的情况。

  根据党中央安排,今年“七一”前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这项工作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汇聚全党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前期,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区县、市直有关党委(工委)通过自下而上统计汇总、与“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相互印证等方式,对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组织关系在淄博的党员进行了摸排统计,确保不漏统、不错统。今年“七一”前,全市将有3.2万余名老党员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5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将纪念章分发至各区县、市直有关党委(工委)。6月2日,党中央发布纪念章样式后,各单位纪念章颁发工作全面启动。颁发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县级党委(工委)召开有关会议,向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二、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工委)召开有关会议,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党组织负责人向党员颁发纪念章;三、结合走访慰问活动,党组织派人上门颁发纪念章。

责编:唐 菁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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