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支持海南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已公布并施行,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6月21日,国新办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强调,我们支持海南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保问责,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徐想 摄)
“海南是一个热带岛屿省份,生态资源独一无二,环境质量优势也非常明显。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必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丛亮表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单独列一个专章,一方面彰显了国家对加强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从法律高度对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出了刚性要求。
丛亮透露,下一步,国家发改委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海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律要求,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在法治保障方面,支持海南用好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法规制定权,在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积极开展立法探索,健全完善配套法规。同时,支持海南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保问责,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在项目建设方面,把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矿山、湿地、河流和水源地生态修复,大力推动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为做好海南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在推进机制方面,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发挥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部门与地方密切沟通,加强协同,形成生态环保工作合力。同时,组织有关方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人机结合的方法,对海南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