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打造“十分钟政务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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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佳声 杨淑栋
通讯员 姜兴国 王可端 报道
本报淄博讯 “如果从我们镇上到城区,车程来回要两个小时,没想到在镇上就把证办出来了,真是太方便了!”6月9日,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尹家峪村村民焦洪强在自家小店里忙碌着,他告诉记者,他到博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咨询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窗口工作人员魏彩虹了解情况后,通过运用告知承诺制,减免了现场核查环节,不到一小时就为他办好了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记者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近年来,淄博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探索形成了基层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三个一”:人员一口管理,事项一窗通办,审批一枚印章。各镇(街道)打破原来委办站所派人进驻模式,采取人员择优划转、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打造一支真正属于便民服务中心“自己”的队伍,解决了原先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管不住、管不好等问题。通过改革,淄博市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精减,压减率达57%以上,平均年龄由47岁左右下降到35岁,行政运行成本压减68%以上。同时,推行“零基础手册+实战演练+轮岗培训”的全科人员培训模式,全方位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通过事项划转,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分配业务,专门制定综合服务指南,实现事项办理“一窗进、一窗出、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模式。统一刻制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印章,凡是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好的服务事项,均加盖这一枚印章即可。自此,镇级业务平均办理时限缩减到1.2天,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平均压减到0.7次。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面实行“三个办”:一般事项“就近办”,高频事项“自助办”,复杂事项“帮办代办”。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民政、社保、计生等65项业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一窗受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等15项业务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直接办理。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延伸布设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好事。目前,已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布设政务服务自助设备75台,可查询办理商事登记、人社、交通、不动产、税务等10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着力打造“十分钟政务服务圈”。
基层便民服务机制推行“三项创新”:建立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成立镇级政务服务局,实行“政务+金融(邮、商)”服务。淄博市在周村区试点设立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下沉到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办公,实现区级事项全部在镇级办理,事项审批时限压缩40%以上;在临淄区金山镇、桓台县马桥镇设立镇级政务服务局,与镇便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赋予至少4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10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直接审批办理权;充分发挥银行、邮政、超市等覆盖城乡的网点优势,携手金融(邮、商)机构建设“政务+金融(邮、商)便民微服务厅”项目,目前已有177家银行网点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社保费缴纳等20项政务服务业务。
目前,淄博市88个镇(街道)、2927个村居全部建有满足企业群众办事基本需求的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镇级办理事项135项,街道办理事项118项,村级办理(代办)事项79项,社区办理(代办)事项60项,85%以上的镇级事项可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了基层政务服务资源配置,有效化解了政务服务供需矛盾,打通了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