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燕园附属薛城舜耕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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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燕园附属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原舜耕高中)教师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运用普通话。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学历证书须于2021年5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招)应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4.在2010年之前毕业且一直从事高中教学工作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5.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中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7.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8.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⑥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填写《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gzxzk@163.com ),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电话”;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下载《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准确、规范填写完整,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不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包括:
(1)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或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中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经所在院校出盖章的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5)自荐报告(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件的信息资料或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应予以确认审核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通知应聘人员予以补充。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招聘单位可以确定具体考试方式。
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
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岗位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有从教经历或从教经历长者优先,如无工作经历,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增加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简章发布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待遇
1、合同期内工资3000元;另有绩效工资1000元(考核后按月发放);超课时费、加班补助津贴等另发;担任班主任的另有班主任津贴(高于国家规定的津贴标准);享受学校职工所有福利;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根据考核和教龄,实行教师工资正常晋升机制。
3、为教师免费提供住宿。
七、其他要求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考生参加考试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周老师:18763218599
曹老师:15163228771
张老师:18506321911
监督电话:0632-4420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