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聊城冠县警方一周内抓获三名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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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潇潇 聊城报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足岗位职责,坚持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重拳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开展追逃工作,在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三名逃犯相继落网。

  6月8日,在杭州市临安区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在逃9年的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杨某秋。2012年初,浙江某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某福(已判决)编造多份煤炭购销合同,伪造盖有山西某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的货权转移交割单、相关货权转移证明、煤质检验报告等多项证明,由犯罪嫌疑人杨某秋(其公司管理人员)亲自带往北京,并代理陶某福在《卖方承诺函》上签字,骗取央企某工程与农业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北京某金融机构开出的信用证2527万元。该杨到案后,声称“我一直都想自首,但我一直没有这个勇气,这九年来我每天提心吊胆,有病也不能去医院看,连孩子的婚礼都无法参加,现在心里说不出的轻松。”

  6月9日,经缜密侦查,成功抓获在逃7年逃犯刘某强。自2012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冠县某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采取发展社员的形式以月息1分左右为诱饵,在某乡镇及周边村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00余万元。

  6月10日,成功抓获逃犯赵某某。经查:2020年7月份至8月份,冠县某有限公司接受东明某有限公司的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款为722828.87元。该发票为犯罪嫌疑人赵某洋(已刑拘)通过赵某某销售给冠县某有限公司,两人之间无真实货物交易。

责编:李长振
审签:朱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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