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最大可发放60亿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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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有关情况。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满倩倩 济南报道
6月1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日前,山东省建立了市场化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针对“下一步将如何运作,粮食企业能得到哪些支持与帮助”这个问题,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李伟介绍,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是由省级财政和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及有关规定的粮食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专门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农民粮食贷款提供融资增信的基金,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参与企业认缴出资3亿元,推动设立总额4亿元的省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这个基金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风险共担原则设立的,实行银企协作、依法合规、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基金参与各方共同应对、化解风险。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推动基金正常运作;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贷款合作银行主要为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并吸纳其他符合金融监管要求及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参与。同时设立基金管理人,负责日常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关于基金的运作,省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农发行及其他贷款合作银行将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基金管理制度,研究调整、补充基金额度,认定基金损失,审议基金存续、终止、清算等事项,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使用等。省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储备局。
关于基金对粮食企业的支持和帮助,这个基金主要是服务于在山东省省内注册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经营活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可以通过基金取得收购增信贷款,专项用于粮食收购,增信贷款额度一般为10-15倍,并且利率优惠。按照目前的管理方式,最大可为粮食企业发放60亿元的市场化收购贷款,能够有效支持粮食收购,更好保障农民利益。同时,对积极配合充实基金额度的粮食企业,其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从事多品种经营、放大增信额度等方面,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条件贷款合作银行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目前,该基金管理办法,已经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取得了一致,并经过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前期流程,即将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