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起,菏泽一城区实施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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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陶城区限行货运车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优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定陶交警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除晚上指定时间外对货运车辆限行。具体为:
一、限行区域
东至东外环(不含)、
南至定砀路(不含)、
西至西外环全段和西外环与人民路交叉口至人民路与万泉路交叉口人民路段(不含)、
北至人民路与万泉路交叉口至万泉路与范阳路交叉口万泉路段(不含)、
万泉路与范阳路交叉口至范阳路与汉源路交叉口范阳路段(不含)、
范阳路与汉源路交叉口至汉源路与东外环交叉口汉源路段(不含)以内区域、
向阳路与范阳路交叉口至向阳路与麟迹路交叉口向阳路段、
向阳路与麟迹路交叉口至麟迹路与汉源路交叉口麟迹路段。
二、限行车辆
重型、中型和小型载货汽车、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三、例外和特殊情况
上述车辆因特殊原因需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交警审核后认为理由充分、合理的给予办理临时通行证。应急工程抢险、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例外,不受限行限制。
四、限行时间
每日早7时至晚22时
五、违法查处
城区限行后,有货运车辆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本通告自2021年6月24日起施行,以前的限行通告同时废止。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陶大队
2021年6月9日
责编:梁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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