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远方③丨王爱英:澜沧江畔书写法援诗篇

··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编者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民生工程。2009年,山东四名律师主动响应号召,首次踏上支援祖国西部法律援助事业的征程。时光荏苒,十二年间,山东已选派139名律师、228人次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齐鲁律师发扬忠诚担当奉献精神,在祖国边疆播撒法治种子,用法律维护群众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谱写了新时代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绚丽华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振勇 通讯员 王承吉 云南普洱报道

  王爱英,中共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现服务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澜沧江畔的承诺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申请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中的一员,把公平正义送到祖国西部,脚踏实地为贫困群众维护权益。我将履行服务承诺,尽职尽责,不计报酬与名利,服务困难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为实现法律全覆盖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这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王爱英援助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工作时许下的庄严承诺。

  王爱英拥有理工科与法学双学位,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执业于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她是山东省2020年度21名“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之一,被选派的服务地点是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王爱英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王爱英走进校园,为学生讲解《民法典》

王爱英走进工地,为民工讲解法律法规

  志愿服务工作中,王爱英除了认真承办指派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外,还经常深入到农村、学校、企业等地宣讲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率。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21年2月,王爱英荣获济宁市“最美巾帼志愿者”荣誉称号。

王爱英为受援人卫某提供法律援助

在火塘边,王爱英为当地群众普法宣传

王爱英向群众了解当地风俗人情

  两只土鸡表谢意

  开展法律援助时,当地群众的纯朴和善良让王爱英十分感动,其中有一件事至今让她难以忘怀。当时,有一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援助对象在办理完手续后,王爱英让他回去补齐证据材料,并约定好第二天再见面,结果到了第二天中午12点当事人还没来到。王爱英饿着肚子一直等到下午1点多才等到他们。当事人临走时说,他从家里带了两只土鸡,以此表达对王爱英的感激之情。王爱英婉言谢绝了当事人的好意,在她看来这都是分内的工作,却能让当事人如此感恩,王爱英心里感到暖暖的,或许这就是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价值所在。

王爱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王爱英与同事们一道探讨业务

  就地过年 法援扶贫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计划。当法律援助律师们都在为是否回家过年的话题而纠结时,王爱英果断留在服务地过年,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作出应有的贡献。志愿服务过程中,律师们开展了大量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与受援地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资助困难学童、帮扶留守老人,为交通不便的山村架桥铺路,以扎实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受援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虽然短暂,但对于王爱英来说,法律援助永远在路上。她表示,只要党和人民需要,将坚决服从组织决定,踊跃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以实际行动传递法律温度,捍卫法律权利和尊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责编:王乐双
审签:丁厚勤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