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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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胡明 通讯员 许红 李若男 淄博报道

  按照张店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6月4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协、区委政法委等12个区直机关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200余人参加活动。区政府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兴林作专题宣讲。

  会上,王兴林对“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适用范围、违规情形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深入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违反“三个规定”的原因。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遵守规定要求,做好推广解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规定”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王兴林指出,要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抓好规定落实,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加强政策教育宣传。在全区党政机关深入开展“三个规定”再学习、再宣传活动,把“三个规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确保所有在职、聘用、借调人员全员覆盖、全体受训,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掌握政策界限。要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汇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考核,作为争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要推动强制记录填报。对干预司法活动,按规定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这是刚性要求,办案干警在记录填报时无须判断过问是否违规,只需对所填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要完善追责保护机制。主动接受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对不实“零记录”、“零查处”、“零报告”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督办。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责编:唐 菁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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