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召开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山东省慈善条例》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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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 见习记者 王晨 菏泽报道

  6月4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山东省制定的第一个专门规范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据了解,该《条例》是山东制定的专门规范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条例结合省慈善事业的实践,对《条例》及其配套政策中的一些重要制度进行整合、细化、补充,作出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对推动《条例》在山东的进一步实施,促进全省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条例》共72条,分为总则、慈善组织与慈善财产、慈善募捐、慈善捐赠与慈善服务、慈善信托、促进措施、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2条。

  《条例》突出八大亮点:一是突出改革导向,推动慈善领域“放管服”;二是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对慈善组织参与应急募捐救助进行规范;三是与时俱进,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公募资格退出机制四是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规范个人求助行为;五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慈善组织普遍反映的开具捐赠票据难点问题;六是立足实际,对专项基金的设立进行了规范;七是强调慈善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以充分保护慈善财产;八是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对遗产捐赠作出规定。

  据了解,2018年至2020年,菏泽市各级慈善总会累计接收各类慈善捐款1.57亿元。2020年,疫情期间全市累计募集慈善抗疫款物8360.99万元,拨付抗疫款物8358.61万元。2018年以来,实施了情暖万家、爱心复明、“两癌”妇女救助、慈善拥军、周行一善、暖心行动、情注夕阳、血脉相连、贫困大学生救助等慈善救助项目和活动,惠及大批困难群众。全市慈善组织达到33家,志愿者数量发展至133.37万人。截至目前,菏泽市共有12个个人、单位或项目入选“山东慈善奖”,菏泽市慈善总会荣获2020年度中华慈善总会救助项目“年度创新奖”。

  下步,菏泽市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强化监管力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充分运用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履行监督职能。推动相关促进措施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调动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其合法权益,激发其慈善活力,推动菏泽市新时代慈善事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责编: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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