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最高检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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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检对90个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和148名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山东烟台莱州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2018年1月以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监督检察职能,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办案总基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案件32人,涉恶案件7人,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53条,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发出检察建议30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该院办理的由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朱某某等57人涉黑案是“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在建筑工程、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典型案例,该案系山东省首起破坏基层组织政权的涉黑案件。同时,注重案件办理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对涉案相关财产提出处置意见累计400余条,处置涉案财产约2亿元,真正做到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目的。朱某某等人涉黑案入选2019年山东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2018年该院被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团队”。(YMG全媒体记者 吕金滙 通讯员 杜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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