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生育政策,破解“一老一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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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永
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此前,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要求“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老龄化、少子化,即“一老一少”问题,是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间,我国必须加以应对和破解的突出问题。
均衡合理的人口结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
近期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受到各界高度关注,原因就是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以及世界各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
人口均衡发展,是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发展。相对于人口数量均衡,人口结构均衡同等重要。
因此,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把握人口结构变化趋势性特征,对于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口构成是人口再生产的基础,同时,人口结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
在人口结构当中,人口年龄结构是最基本的结构,它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人口过程和社会结构各个方面。
2020年,我国0-14岁儿童少年人口为25338万人,占总人口的17.95%,占总人口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0%,老年人口数量规模仍在不断增大,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国际上依据各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可将总人口分为年轻型人口、成年型人口和老年型人口三种,年轻型人口是指0-14岁人口占总人口40%以上的社会;成年型人口中,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40%以下;年老型人口则是0-14岁人口在30%以下,65岁及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以上。
辩证看待“一老一少”问题
当前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是过去长期人口年龄变动的结果,也是今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人口在年龄结构方面呈现人口少子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即“一老一少”问题。人口问题的经济社会影响是非常深远的,也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的。
首先,要辩证地看待人口的“一老一少”问题。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仅提人口少子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对其正面影响鲜有提及,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我们要正视人口结构呈现的趋势,既要看到“一老一少”可能带来的问题,也要看到“一老一少”背后的积极方面。
人口少子化的积极方面在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育龄人口的生育观念已发生根本性转变,由“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转变为“优生优育”的现代生育观念,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标志着现代生育观念支配育龄人口理性生育的时代已经来临。
而其可能带来的问题是,由于人口理性生育的作用,出生人口数量可能会不断减少,人口再生产可能达不到更替水平,如此一方面可能造成人口总量减少,另一方面将会引起老年人口比重不可避免地升高,加速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方面在于,老年人口是一笔宝贵的人口资源,他们生活阅历丰富,工作经验熟练,可以为年轻一代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自理状态预期寿命将会不断提高,从而大大减轻老年群体日常生活对外部力量的依赖。
而其可能带来的问题是,人口少子化到来,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供养老年人口成为必然,从而加大了社会负担;老年人口发病率高、生活不能自理者比重高,医疗花费大,消耗卫生资源较多,政府不得不考虑医疗政策向老年人口倾斜。
释放生育政策潜力的同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应对并破解人口“一老一少”问题,首先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新生儿数量增多,将带来儿童少年人口比重变大,“稀释”总人口的老化程度,这样可以充分利用人口自然变动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这是解决人口年龄结构问题的根本办法。
要全面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系统性建立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彻底转变过去传统的人口控制治理思维,修正不合时宜的政策条款,提高公共政策、文化舆论、社会环境对人口生育的支撑能力,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应健全完善税收、社保、住房、养老、家庭发展、托幼服务、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户籍管理、扶贫救助等各方面政策,使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
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呼吁育龄人口接受孕前检查,降低新生儿缺陷率。出台有力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从根本上解决育龄人口“不敢生、不想生、生不起”现实问题和矛盾。
最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从老年预防保健入手,丰富老年人的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有规律的生活节奏,营造出行安全和起居方便的环境。大力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立满足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属性比较强的产品和服务,政府要在用地、税费、补贴、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不具有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属性的产品和服务,由竞争性市场来提供。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