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面实施 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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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晓军表示,过去五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得到全面实施,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几十项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李晓军介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是我国自2009年以来制定实施的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首个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的行动计划。本期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不足,重视补短板、强弱项,重视保障贫困人口、困难群众和弱者权益,努力实现公平正义。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得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利保障充分落实,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深入人心,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走深走实。
李晓军说:“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中国在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中的排名稳步前移,中国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和自由,中国的人权保障成就举世瞩目。”
此外,李晓军还表示,我国正在制定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全面对标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目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更好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和要求落到实处。该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在不久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