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改头换面仍在网售,非法添加伤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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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炫的外壳,诱人的水果香,披着时尚外衣的电子烟悄然潜入校园,俘获了不少青少年。
记者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到来前夕调查发现,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敦促电商平台关闭电子烟店铺、下架电子烟产品,但在某些电商平台上,电子烟经改头换面仍在销售。更有不法商家在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致使电子烟成瘾性更强、危害性更大,对青少年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网络销售暗度陈仓,对未成年人照卖不误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披露,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约在1000万。使用电子烟的人群主要以年轻人为主,15-24岁年龄组的使用率最高,获得电子烟的途径主要是互联网,比例占到45.4%。
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时隔两年,记者调查发现,电子烟经改头换面仍在销售,购买者无需提供身份信息即可购买,年龄限制形同虚设。
——电商平台“换汤不换药”。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搜索“电子烟”,没有显示结果,但搜索“电子吸入式”等关键词,便会出现销售电子烟及相关配件的店铺信息。其中,卖得较好的一家网店,月销量达“1000+”。
——社交平台暗箱操作。记者在一些社交平台上看到,不少商家在图片、短视频中打出广告,“全新口味,满满的安全感”“指尖上的能量棒”……有的商家会在评论中留下手机号或QQ、微信,诱导网友进一步联系,一对一线上购买。
记者添加了其中一名商家的微信,并假称自己是未成年人。对方得知后,先是表示“公司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但又改口说“关键看自己”,并推荐了88元3个烟弹的套餐。
在网聊中,该商家透露,购买电子烟的主要是大学生,可以发展学生做代理,卖掉一套产品能赚30元,卖得好的产品日均销售50单。
香味做诱饵,非法添加后风险叠加
“葡萄冰、桃气乌龙、冰镇西瓜……”U盘大小的装置,里面放着水果香味的烟油。
“抽烟让人觉得形象不好,电子烟比较隐蔽,没有烟味,不会引人注意。”广州一名大三学生小范告诉记者,一年前,他跟朋友一起玩时接触到电子烟,“看到大家都吸电子烟,感觉很潮,就想试一试。”
深圳市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庄润森介绍,电子烟是近十几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新生产品,其推出原本是为了帮助吸烟者戒烟,但通过多年营销,销量突飞猛进,覆盖面越来越广,酷炫的外型和水果香味,吸引了不少青少年。
吸食电子烟的健康风险不容小觑。“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属于剧毒化学品,有成瘾性,青少年的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吸入此类雾化物,容易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血液交换功能出现障碍。”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副主任医师张治华说,电子烟由于缺乏标准规范,尼古丁的含量和其他添加剂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具有很大的健康风险和成瘾风险。
14岁的女孩小雨因厌学、焦虑在朋友的推荐下吸上了电子烟。起初,父母并未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装备,直到小雨行为反常,出现自残行为才将其送往医院。
17岁的少年小志在酒吧里结识了社会上的朋友。在朋友的介绍下,第一次吸食了电子烟。“闻起来有一股水果香味,吸完像喝醉了一样,头晕晕的。”小志告诉记者,吸了几次电子烟后,朋友又给他介绍了“烟粉”,慢慢地,他发现自己烟瘾大到难以控制,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
在一些不法商家的推波助澜下,电子烟变得更加隐秘、危险。张治华介绍,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收治的与电子烟相关的病例中,患者年龄最小的12岁,最大的23岁,购买电子烟的渠道主要是网络。很多患者都认为自己吸食的是“正规电子烟”,不料送检后却发现了合成大麻素。
“电子烟添加合成大麻素,患者长期吸食后会出现情绪、认知的改变,出现精神病症状。”张治华说,曾有一名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长达5年,睡眠差、疑心重,情绪激动时自杀跳楼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医院将其吸食的烟油送检后检出了合成大麻素。
消除模糊地带,对电子烟需加强监管
艾媒咨询的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为5.5亿元,到2020年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增至83.3亿元,八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72.5%。预计2021年市场规模有望超100亿元。
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监管缺失、产品质量堪忧。“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保健品,也不属于食品,产业不断扩张,产品质量却缺乏严格把关。”庄润森举例说,“如果电子加热器用劣质塑料,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害气体;另外,烟油的检测也需要专业技术部门介入,才能实现有效监管。”
记者注意到,网络上电子烟的售价从十几元到上千元不等。很多学生通过网络购买的都是几十元左右的劣质电子烟。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法律层面上,宜将电子烟纳入烟草范围管理,明确属性界定和部门监管职责,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及国家标准,禁止添加致癌物、合成大麻素等有害物质,在广告、营销以及消费场所等方面也应有所限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电子烟禁止性规定写入这部法律,是其中一大亮点。
庄润森认为,电子烟的管控工作实际上是一个系统性的长期工程,应做到教育引导和执法并重,各地卫生健康系统及一些专业机构,要将电子烟的危害进行更广泛的宣传,实施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形成一个社会广泛参与、专业机构引导、执法部门监管的完整体系。(参与采写:实习生 郑一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