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公路路网规模达25.8万公里 居全国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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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 赵君
全省农村公路路网规模达25.8万公里
居全国第二位
□ 本报记者 赵君 实习生 王新宇
近日,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全省农村公路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十三五”期末,全省农村公路路网规模达到25.8万公里,居全国第二位。全部乡镇、建制村实现通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实现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率达到91.1%。
农村公路是“三分建、七分养”。目前,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在管理养护上基本形成了“省、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参与”的五级管养制度。全省有10个市设立了县级或副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92%的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95%以上的乡镇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机构。
报告指出,我省农村公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建设周期早、公路里程长,尤其是穿越村庄的村道,在养护、管理方面还存在短板,困难和挑战依然存在,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改善和舒适出行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全省共有19.1万公里的村道,数量多、覆盖面广,部分地区在落实村道管理养护方面还不到位,制度建设尚未完善,日常巡查、修护、绿化、安保等管养工作量巨大,村道失养、失管、以建代养现象仍然存在。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早期建设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偏低、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机动车安全性能不高,交通安全监管薄弱,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报告建议,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政策,细化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制度措施,全面推行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新机制,构建“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乡村保洁”的乡村道管护新体系。严格落实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千灯万带”工程。进一步完善以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及务工通勤集中线路,长下坡、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的道路护栏、禁令、警示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提升农村道路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