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枣庄出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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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枣庄市出台《枣庄市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据了解,《措施》支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鼓励申报国家、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完整社区试点项目和特色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对不同类别的闲置资源,进行系统评价评估,统一规划布置,可由属地政府、原产权单位、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实施改造;合理分担专营设施建设和投资,相关专营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地方有关部门,优先安排涉改老旧小区线路和设施的改造。

  同时,《措施》还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坚持共同缔造理念,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尊重居民意愿,满足居民需求,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鼓励居民以多种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共建共改共治共享。

  《枣庄市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原文如下↓↓↓↓↓

责编:刘学俊
审签: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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