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争到2025年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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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庄滨滨 上海报道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意见》提到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集聚和培育资产管理机构;丰富固定收益产品种类,加大权益类产品发行力度;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深化QFLP和QDLP试点等。
在提升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力度方面,《意见》提出,丰富固定收益产品种类,加大权益类产品发行力度。在中证张江自主创新50指数基础上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联动。制定专项政策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打造全国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丰富商品类基金产品,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加强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基金中基金(FOF)等产品研发。完善家族信托产品服务标准。推动扩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机构和产品范围,创新养老保险、养老信托等养老金融产品。支持资产管理机构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
拓展资产管理服务模式和领域方面,《意见》提出支持银行、基金、证券等机构申请证券基金投资顾问资格,鼓励设立投资咨询专业子公司。支持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机构与在沪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合作。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本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投资力度。支持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沪专业子公司投资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长三角重点建设项目股权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提升公益慈善基金会登记设立便利度,鼓励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意见》还提出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等证券化,引导资产管理机构配置绿色资产。发展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以及相关投资产品,开展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业务。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加强ESG产品研发。培育碳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投资者,推动其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碳核算,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数、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研究气候投融资产品,将上海打造成为联接国内国际的绿色金融枢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此外,《意见》提出构建以“一城一带一片区”为主的资产管理机构空间布局。“一城”指依托陆家嘴金融城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一带”指支持外滩金融集聚带南北延伸和纵深拓展,形成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带,“一片区”指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跨境资产管理示范区。在临港新片区探索资产管理机构跨境资金管理有效途径,研究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离岸金融体系。
据悉,本意见自2021年6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