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薛城交警及时救助事故伤者获赠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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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袁鹏 枣庄报道

  5月7日,枣庄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薛城工作站民警收到一面写有“心系群众办实事,救助基金解民忧 ”的锦旗。“警察同志,感谢你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救助基金雪中送炭,关键时刻及时垫付医疗费用,让我家属得到及时的救治,现在恢复得很好,真的是十分感谢!”交通事故伤者曹某的家属表达了对薛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感激。

  据悉,2021年03月13日10时许,在薛城区店韩路圩子村路段处,王某驾驶鲁D59***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店韩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与同方向在前行驶,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负载曹雪某、曹怡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李某、曹雪某、曹怡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伤者被120紧急送往枣庄市中医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当事人头部等多处受伤急需做手术及术后恢复。面对高额的医药费,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就在全家艰难筹集医药费时,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其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政策,并为其开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告知单,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垫付通知书。随后立即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薛城工作站联系,薛城区救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协调医院为李某、曹雪某、曹怡某开辟了道路交通事故“绿色通道”,帮助伤者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并快速上报市枣庄市交巡警支队救助办理,经枣庄市交巡警支队救助办审核,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将十万元救命钱打入枣庄市中医医院账户,解了李某、曹雪某、曹怡某三人的手术及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我省通过财政金融手段开展社会救助的重要方式,基金主要勇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抢救费、丧葬费以及困难补助等,成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救命钱”。

责编:刘学俊
审签: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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