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4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24日消息,日前,应急管理部研究制定了六大方面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其中便包括铁腕治理安评机构造假问题。在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应急管理部进一步制定方案,决定从2021年5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全面净化安全评价市场,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围绕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3个层面22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并形成问题清单,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在安全评价机构层面,整治内容包括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

  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其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意见等,未及时落实到位;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等问题。

  方案要求,省级监管部门作为专项整治实施主体,应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执法计划等,集中组织开展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与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要严肃追究安全评价机构、报告编写与评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材料“第三方”的责任。

  方案提出,将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法定评价项目和现有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实现“两个全覆盖”,并将检查延伸至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清理整顿安全评价市场。

  方案要求,各地应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剖析制约安全评价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原因,破解制约安全评价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因素,从改革安全评价资质认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等方面研究治本举措;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底线思维,分类、分行业梳理安全评价领域现存问题的表象、成因与机理,分地区、分行业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评价机构直接责任,推进各方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为保证整治效果,形成震慑,方案提出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通过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最终实现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同时,方案提出系列具体举措,比如,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开,意味着一旦造假将名誉扫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利用虚假报告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验收、备案的,要对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意味着“引导”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企业再不能“独善其身”;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省级监管部门要将查核情况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机构注册地省级监管部门,接受移送的省级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罚情况及时反馈,意味着“异地造假”也将一查到底。

  此外,专项整治期间,应急管理部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安全评价机构从业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中新经纬APP)

责编:莫元婧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