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共产党员】于泉城:父亲的公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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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已经去世三年多了,他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眼前,每次回想起总是那么亲切。在我的人生道路上,父亲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品格、一言一行都深深影响了我。

  我的父亲于铭钦生于1935年,1960年从部队转业,1975年入党。1978年,父亲从山东新汶矿务局调到烟台市煤炭工业局办公室,1980年起先后担任山东省龙口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及龙口矿务局办公室主任。不管在什么岗位,父亲都非常自律,公私分明,以身作则。他常说,权力是党组织给的,是为党的事业服务的,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

  当时办公室设有小车队,办公室主任工作用车很便利,但父亲十分注意,去距离较远的地方调研,都是骑自行车前往。

  我1988年夏天结婚,在此之前,父亲的许多同事都提前打招呼要来喝喜酒,但是父亲考虑再三,决定在家里办两桌酒席,不邀请单位同事,他们凑的份子钱也被退了回去,还让我送去香烟和喜糖。虽然婚宴很低调,但是我非常理解父亲。

  由于母亲去世早,父亲一个人养活我们兄妹俩,所以没有留下多少积蓄,他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俗话说:家有藏书不为贫,囊无孽钱方是福。父亲给我们留下的正是最大的福。

  父亲严于律己,一身正气。1986年,领导想把我调到局团委工作,父亲听说后,硬是给“搅黄”了。他说,孩子的路靠自己走。现在回想起我的成长历程,都是靠自己努力赢得的信任和认可。

  对个人来说,荣誉既是一种精神需求,也能够带来无穷的动力。父亲在部队时因成绩突出,多次获得荣誉,在企业担任领导职务后,却将获得荣誉的机会让给同事和下属。他说,工作是大家干的,领导不能带头争荣誉。

  我从内心感谢父亲,感谢他给我的人生指明方向,指导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导我爱党爱国、敬业奉献、本分做人、尽职尽责。

  父亲虽然没给我留下多少物质财富,但他的党性修养和高尚品格更宝贵。

  (作者:山东能源龙口矿业集团 于泉城)

责编: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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