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青海省、云南省分别紧急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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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21时48分、22日2时4分,云南大理州漾濞县、青海果洛州玛多县先后发生6.4级和7.4级地震。截至22日16时,云南地震接报有3人死亡、28人受伤,青海地震暂未接报人员死亡,11人受轻伤,灾情正在进一步核实统计中。
地震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立即启动云南漾濞地震灾害三级应急响应、青海玛多地震灾害二级应急响应,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第一时间赶到部指挥中心,持续调度指导云南、青海地震抗震救灾,部署排查搜救、震情监测、次生灾害防范和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等工作。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云南、青海指导协助地方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2日下午,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青海省、云南省分别紧急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万元,支持帮助地方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向云南地震灾区调拨帐篷5000顶、折叠床1万张、毛毯2万床,并指导地方有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做好救助安置工作。
截至22日16时,云南调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143车664人携带33条搜救犬和搜救装备赶赴震区,组织救援行动11起,解救被困、被埋压群众17人,正在对震中附近乡镇进行全面摸排搜寻,确保不漏一户一人;青海调集1支重型救援队、3支轻型救援队,共70辆消防车、296名指战员,已走访排查750余户,疏散转移群众3600余人。同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对震区道路、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进行排查检查,防范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中国地震局组织云南、四川地震局现场工作队57人携带应急装备紧急赶赴震区,强化流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