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司法局:深化“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打造滨州版“无证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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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近期,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2021年“亮目标”政务公开活动举行,3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上台发言,公开2021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这是我市连续第三年举行“三亮”活动,两年来,各部门单位言出必行、有诺必践,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自己的承诺,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富强滨州建设贡献力量。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会(记者张丹丹摄影)

  2021年,市司法局共承担“83”工程1项,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4项,本部门重点工作10项。现承诺如下:

  着眼于一体统筹,在开创法治滨州建设新局面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围绕法治建设抓统筹。科学制定法治滨州、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五年建设实施规划。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化领导干部“五法并举”工作。开展好法治滨州指数评估试点工作,形成常态化法治滨州建设评估体系。坚持立良法促善治,推动出台2部法规、2部规章。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抓深化。深化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研讨座谈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活动,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法治滨州建设品牌。三是围绕合法性审查抓完善。推动“5433”法制审核向乡镇延伸,确保全市91个镇街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制定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审查管理办法,提高合法性审核质效。四是围绕行政复议应诉抓规范。规范复议和解制度,建立案件受理“负面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制度,确保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达到双百。

  着眼于一体推进,在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围绕“三个突出抓好”优化法治环境。一是突出抓好外部监督。健全完善“三备案”制度,严格涉企执法监管。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企业直报点制度。二是突出抓好内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开展以“一分、两督、三合”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探索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新模式。三是突出抓好系统监督。完善“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在各重点领域分类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打造滨州版“无证明城市”。四是突出抓好两个机制落实。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落实,搭建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律师助企成长、法律服务一年”活动落实,建立完善专业化、高质效公益法律服务机制。

  着眼于一体优化,在融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上开创新局面

  一是聚焦功能一体化。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职能,提档升级市法律服务热线和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二是聚焦服务标准化。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突出开展好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实现高质量应援尽援。三是聚焦服务智能化。探索建立互联网律师所、公证处,推广“法援在线”和“滨滨优律”在线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

  着眼于一体夯实,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上体现新担当

  力争“三个走在前列”。一是在人民调解上走在前列。巩固专职人民调解员县乡全覆盖成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企事业调解组织建设,深化“智慧调解”系统应用,构建市县乡三级非诉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二是在特殊人群管理上走在前列。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或执法大队。全面推广“智慧矫正”试点经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管理工作。三是在普法依法治理上走在前列。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十进”活动,扎实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编: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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