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东营丨百亩土地闲置三年 为何未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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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生产要素的保障。说到生产要素,首要的就是土地资源。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然而近日记者在调查时却发现,东营市存在着工业用地供而未用、闲置低效的问题,来看问政调查。

  记者了解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路南、沧州路西有近百亩的土地闲置,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查询得知,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用于建设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工业坊项目。原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3月5日与广利临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东营-01-2018-0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8年9月5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9月5日。然而从拿地至今已过去3年2个月,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广利港产业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应该是2018年拿下来的,当时有个项目。当时这个路也没修,他对这个配套不满意。当时园区还没有发展的,像现在这样。再加上当时他对自己产品的市场调研没有信心。后来就不建了。当时弄得我们也很被动。”

  难道项目没了,土地就一直这样闲置下去吗?

  广利港产业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当时这个地拿了已经有半年以上。他们忽然说不干了。当时我们也跟他沟通了有半年一年的。再加上去年疫情也一直没有落新的项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发现有涉嫌构成土地闲置的,应在30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并向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经调查核实,确系闲置土地的需向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并将地块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待处置完毕后撤销相关信息。那么针对这一闲置了2年多的工业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又是如何处置的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说:“我们是2019年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正在积极协调。”

责编:丰丽莎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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