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鲅鱼圈区域内车辆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要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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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安徽卫健委通报了2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于2021年4月26日—5月9日营口市鲅鱼圈区的停留轨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发布之时起,鲅鱼圈区域内车辆、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要离区;确需离开的,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5月14日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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