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交警严查货车超载 不让货车变“祸”车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越 淄博报道

  大货车车型大,载质量大,行驶在道路上就是一个“巨无霸”,如果还超载运输不仅破坏公路的基础设施,还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为此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一直对货车超载保持高压查处态势,“五一”假期后就查获超载100%以上货运车辆13辆,其他违法超载行为数10起。

  凌晨出击,历时4小时,查获7辆超载100%以上大货车

  针对部分大货车为躲避处罚昼伏夜出的特点,淄川交警大队采取错时上岗,不间断流动巡逻的勤务模式,加强对张博路、泉王路、湖南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力度。5月6日凌晨3点至早7点,历时4小时查获7辆超载100%以上大货车。

  在执法过程中,有很多驾驶人不配合执法,躲在车中打电话“搬救兵”,锁车门一走了之,招数屡见不鲜,但不管怎么样,最后都免不了过磅称重。经称重:鲁AA***3号车,车货总重70.56吨,超载128%;鲁CN***8号车,车货总重94.84吨,超载206%;鲁Q8***M号车,车货总重84.6吨,超载173%;鲁Q2***W号车,车货总重82.3吨,超载165%;鲁DC***9号车,车货总重86.22吨,超载178%;鲁CN***5号车,车货总重67.82吨,超载119%;鲁CN***5号车,车货总重80.14吨,超载158%。

  听听发动机声音就知道有没有超载

  5月7日凌晨时分,淄川交警大队昆仑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至泉王路与焦磁路路口时,遇到一辆车号为鲁Q5***T的大货车从前方驶来,听上去发动机运转有些吃力,执勤民警借助巡逻警车车灯,通过观察该车行驶速度、所载货物形态等发现有超载嫌疑,立即驱车上前截停。通过查看该车的过磅单,更是印证了民警的怀疑。经称重,车货总重147.38吨,超载200%,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这几位货车驾驶人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以上,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卸货转运。淄川交警大队也会将查处的超载车辆抄告给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淄川交警提醒广大货车车主、驾驶人勿因“多拉快跑”而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要让货车变“祸”车,安全驾驶,平安回家。

责编:唐 菁
审签:李玉梅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