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开展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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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印发《济南市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本月起开展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扎实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范围由中心城区逐步向城市郊区延伸,重点对各类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市政、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水务、破损山体治理工程等)、拆迁工地、渣土堆存场所、物料堆场(含商品混凝土企业堆场)、露天矿山、石料加工厂(点)、储备地块、闲置地块、已征待建地块、复垦地块等裸露土地及其他易扬尘污染源进行整治,采取绿化、喷洒抑尘剂、覆盖防尘网(布)、场地硬化、密闭贮存等措施,达到防尘、抑尘效果。

  各类建设工程、拆迁等施工工地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渣土堆存场所、物料堆场、露天矿山、石料加工厂(点)、储备地块、闲置地块、已征待建地块、复垦地块等其它场所、地块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由其产权单位、管养单位负责落实,无产权、管养单位或者产权、管养单位不清晰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落实;市直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督破损山体治理、露天矿山、石料加工厂(点)、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施工工地、储备地块、闲置地块、已征待建地块、复垦地块等区域内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区域内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

  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工地内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

  济南市城管局负责监督渣土堆存场所区域内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新建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

  济南市水务局负责监督水务工程、河道沿线等区域内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监督园林绿化工程用地范围内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根据《济南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工作台账要求,牵头组织全市裸土绿化工作,负责全市裸土绿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台账建立、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协调推进等工作;协调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加大对城区道路、公园景区、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等城区公共区域,城区裸露山体,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裸露土地以及临时闲置用地等裸露地块的排查核实,倡导优先采取绿化的治理方式。

责编: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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