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起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济南开展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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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全体成员、济南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12日至6月1日进驻济南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12日,督察动员会在济南市召开,督察组组长李世瑛、副组长管言明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孙立成作动员讲话。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主持会议。
李世瑛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对10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对7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10个市开展了“回头看”,首次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动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李世瑛介绍,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更加聚焦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孙立成表示,这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济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又一次督察检阅,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部署,把主动接受和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有力举措。要以这次督察为契机,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地见效,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济南,全面提升济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管言明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督察组全体成员、济南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各区县党政领导同志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据悉,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至6月1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1-58532675,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A075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