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部署专项行动 向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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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5月10日济南讯(记者 王英)下午,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等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通报《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防范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出现一些“无照驾驶”非法平台,打着金融创新和“互联网+”的旗号,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已经成为损害人民切实利益、影响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颗毒瘤。为净化我省金融网络安全环境,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我省经济金融发展环境,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于2021年4月10日印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5月份起,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凡在山东省备案的互联网网站、应用软件等,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从事以下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均在本次整治范畴:1.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发放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或提供贷款推介服务的行为;3.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虚拟货币交易以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4.设立非法交易平台,诱导投资者买卖期货、贵金属、指数、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行为等。对当前社会上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公寓、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名义开展的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也在此次整治之列。

  专项整治期间,山东省各级政府将在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体制机制下,成立工作专班;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协同联动,共同开展各项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将主要分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分类整治、总结验收等4个阶段,历时半年。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旨在震慑犯罪,及早发现、严厉处置一批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乱象,警示未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不得开展与金融业务有关的营销宣传;同时也向人民群众揭示违法犯罪手法,普及“互联网只是一种传播载体,互联网不改变高风险金融本质、更不能改变金融是特许行业本质”等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其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也将联合发布《 关于敦促在我省注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网站(APP)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敦促从事上述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布者、提供者,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按照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接受处理;同时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公布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自觉远离互联网非法金融活动。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专项整治期间,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到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或者直接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金安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受理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并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

责编: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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