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升 | 化妆品“雷霆行动” 山东药监系统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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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4月16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部署,立即行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整治。
济南市
4月27日,济南市历下区副区长刘佳带队随机抽查了山师东路水云间和老东门购物广场内的化妆品专柜,现场检查了企业经营状况,抽取部分产品查看其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资质文件是否完备等,重点检查了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相关资质。同时,要求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普法力度,让企业知法、守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淄博市
4月16日以来,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行动,在辖区实行化妆品网格化管理制度,分网格安排专管人员,夯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专管档案。通过微信公众号、沂源化妆品经营交流群等大力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要求。目前,全县12处监管所设置监管网格15个,对监管区域和247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实现100%全覆盖排查。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摸排化妆品经营单位247家(次),查处违法案件27件,查扣违法化妆品400余件,货值金额9000余元,罚没款3.7万余元。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园市场监管所积极开展化妆品市场经营风险排查整治,并协调各社区网格员配合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巡街摸排,明确监管责任区域,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组织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培训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常识,158家经营业户现场签订《化妆品经营承诺书》。
烟台市
烟台市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芝罘区局联合卫健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使用单位开展培训;莱州局利用抖音等多种形式宣传化妆品经营“十不准”;莱山局、海阳局等开展化妆品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2349人(次),检查经营业户1135户(家),送达张贴“十不准”4135份,立案查处29起,公开曝光案件3件。
菏泽市
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查非法违规案件,郓城县已出动执法人员970余人(次),排查各类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专卖店、化妆品经营单位400余户(家),责令整改15户(家),在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张贴、发放《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化妆品经营明白纸》《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为消除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妆安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