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16人被查!聊城人假期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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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莘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统一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主要路口、路段采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过往车辆。4月27日至30日三天,共查处酒驾醉驾行为16起,其中饮酒驾驶14起,醉驾驾驶2起。
大批警力集结准备奔赴卡点
主要路口路段设卡严查酒驾醉驾毒驾
出动精干警力查酒驾绝不含糊
蜀黍天天查
“酒司机”还是有
倾听16位司机的饮酒故事他们的剧情也许是:失恋喝苦酒吵架喝闷酒陪客户喝应酬酒聚餐喝买醉酒……
他们的借口可以是:酒量好家很近喝的少技术硬交警休假……结果却打错了算盘
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你酒驾的理由酒后开车的危险事故频频发生因为一顿酒造成多少意外
心存侥幸,知法犯法!不顾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
相关法律法规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血液酒精含量在20~8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莘县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