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正式进入“垃圾分类时代”!将出台分类收费、阶梯性收费等生活垃圾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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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5月1日,在《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际,山东省垃圾分类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暨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誓师大会在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舜雅社区举行。与此同时,泉城13000位“督桶员”也正式上岗,接下来他们将深入社区帮助市民了解更多垃圾分类知识,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地实施。
山东省垃圾分类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暨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誓师大会在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舜雅社区举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济南将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管理责任人全覆盖,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000吨/日以上,全市60%以上街镇达到“达标街镇”标准。
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到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健全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需要通过垃圾管理对策前移来促进源头减量,规范中间分类收运以杜绝混装混运,完善终端处理设施以增强终端处理能力。
济南市副市长尹清忠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议上表示,抓源头减量,要加大净菜进城、净菜上市工作力度,积极推动“绿色低耗、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加快推动全市住宿、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积极回收利用邮件快件包装物。尤其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共同倡导低碳生活,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抓前端投放,要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签订责任书,做到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全覆盖。城区范围按照200户至300户设置1处集中投放点标准,因地制宜建设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投放亭、投放房。配齐垃圾分类督导员,原则上每1处集中分类投放点配置1名督导员,并严格岗前培训,加强督导考核。
抓中端收运,各区县要组织各收运单位,增配标识统一、规范的分类收运车辆。优化“四类”垃圾收运模式和收运线路、收运时间与频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与运输的有序衔接。对全市垃圾转运站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改造提升,新建转运站应具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暂存及转运功能,因地制宜增加有害垃圾储存功能。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处分拣中心;探索流动回收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内设置固定交投点;利用垃圾转运站等其他闲置场地或空间,分拣、中转再生资源。全市推行“公交式”收运模式,合理设置收运站点,定时开展收运。在商业街区、街巷门头房推行“音乐专线”收运模式,逐步撤掉沿街垃圾桶。
抓末端处置,要重点提升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能力,继续推进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工作。加快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投用。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出台鼓励政策, 培育龙头企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同向发力,打通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之间的全产业链条。
在做好全社会动员,强化宣传督导、深化入户宣传的同时,还要强化执法检查。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重点对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物业小区、收运及处置单位等进行定期执法检查。要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定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的个人和单位的执法力度,对混装混运的收运单位严肃查处,依法实施处罚,督促单位和个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同时,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区投市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快出台分类收费、阶梯性收费等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各级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落实,对生活垃圾分类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确有实效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据悉,山东16个设区市已经全部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均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今年,山东省住建厅还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