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10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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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烟台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10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烟台市委办公室国家安全科原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王德涛醉驾问题。2020年8月4日,王德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0年11月,王德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烟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督察考核科原科长孟利祥醉驾问题。2019年11月11日,孟利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右转车道中间隔离带发生碰撞,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1年3月,孟利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海阳市方圆街道办事处原二级主任科员马京伦醉驾问题。2019年3月14日,马京伦醉酒后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被交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1年3月,马京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晓东酒驾问题。2020年10月24日,王晓东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2020年12月,王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原正科级干部刘祥旭酒驾问题。2020年3月27日,刘祥旭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2020年8月,刘祥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俊海酒驾问题。2020年1月20日,张俊海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2020年6月,张俊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阳市姜疃镇人大主席初庆军酒驾问题。2020年3月22日,初庆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1月,初庆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政法委综合治理科科长刘玉鹏酒驾问题。2020年11月30日,刘玉鹏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1月,刘玉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商务局副科级干部史殿维酒驾问题。2020年6月5日,史殿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2020年10月,史殿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昆嵛山保护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昊酒驾问题。2019年8月13日,王昊酒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3月,王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仅违反纪律、触犯法律,而且极易酿成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提醒,及时督促整改,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和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持续释放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责编: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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