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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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根据通知,小学资格条件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资格条件为符合通知“招生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的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通知明确了滨州实验学校总校区、南校区招生范围,北镇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由滨城区教体局划定

  该通知明确了招生范围。滨州实验学校总校区: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北、黄河十二路以南;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南、长江一路以北;北镇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由滨城区教体局划定。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各自实际,科学划定辖区学校招生范围。

  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能够实现网上办理的,按照招生入学平台要求执行,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不能实现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况,需要向意向报名学校提供材料。实现招生录取工作的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交材料等,为广大家长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

  通知强调,严查非法办学行为。要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严格控制新招生班额

  基本原则有六项:坚持控制班额招生,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坚决落实免试要求,坚持“公民同招”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保持56人及以上大班额“清零”,新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学校要按照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不得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通知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进行统一管理。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通知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各地要健全完善以居住证和与之相统一的合法住所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优化和简化入学流程,按便民原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入学。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鼓励各地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同时,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市级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承担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应随着听力残疾儿童的减少,由以聋哑教育为主逐步过渡到主要承担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教育。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相对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县域内所有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优秀企业家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附:招生咨询电话

  滨城区教体局:0543—3806025

  沾化区教体局:0543—7323437

  邹平市教体局:0543—4268093

  惠民县教体局:0543—5351513

  阳信县教体局:0543—8223909

  无棣县教体局:0543—8333830

  博兴县教体局:0543—2323754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0543—3329538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管理机构:0543—3613699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机构:0543—2258855

  滨州实验学校:0543—3180326

  滨州市教育局:0543—3188737

责编: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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