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十大专项执法行动 保障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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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镛 逯禹涵 张坤 济南报道

  4月28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系列要求,传达学习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希信指出,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是一项为子孙计、为全局谋的养护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的重要举措。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作为当前渔业管理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精准施策,构建全方位立体综合管控体系;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休渔管控成效。

  尤其在全方位立体综合管控体系建设上,李希信提到,伏季休渔管理系统性、政策性强,涉及环节多,必须合理优化配置管理力量,通盘谋划,不留死角、不存盲区,重点抓好六个方面:要管住渔港码头,源头管住管好了,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管住重点对象,包括有涉外作业能力的渔船、外省籍渔船、以法院名义扣押的渔船、涉渔“三无”船舶、特殊渔船等难点渔船、转港坞修渔船、玻璃钢快艇非法捕捞等。要管住专捕渔船,对所有捕捞专项品种的渔船,务必做到“六个严格”,即严格许可作业时间、严格限定作业海域、严格限定作业船数、严格限定作业类型、严格限定作业网具、严格实施限额捕捞。要管住船舶修造厂点,防止以坞修为名行违规出海作业之实。要守住海上防线,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动、陆海联动、线内线外联动,进一步完善海上联合执法和渔政船编队巡航制度。要堵住水产品流通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市场、交通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加强对进出港运输车辆、冷库、水产品批发市场、鱼粉厂、水产品加工厂等流通场所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收购、销售、批发、转载、代冻、加工非法捕捞或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行为,形成从捕捞到销售的监管闭环,堵住违规渔获的流通渠道。

  围绕伏休管理焦点难点问题,今年我省将开展伏季休渔十大专项执法行动,包括水产品批发市场,小功率渔船、养殖船及玻璃钢快艇,涉渔中介机构,涉外作业能力渔船,涉渔“三无”船舶,违规禁用渔具,特殊品种专项渔船,变更作业类型渔船,外省籍渔船,海上联合执法巡查等10个专项,并切实把专项行动贯穿到伏休管理和渔业渔政执法的全过程,形成全面发力、综合管控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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