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烟台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办公电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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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董波 通讯员 刘洪良 烟台报道

  记者从烟台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依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鲁灾险普办发〔2020〕5号)、《烟台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烟台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烟灾险普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烟台各区市是落实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发展和渔业、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主要参与部门依据任务职责组织本系统普查工作(包括培训、调查、质检、评估、招投标等)。为便于各区市、各主要参与部门工作联系和数据共享,实现各区市、各主要参与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现公开各区市、各主要参与部门普查工作办公电话。

  烟台市公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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