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扎实推进儿童福利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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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潍坊市加强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关爱保护,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持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快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儿童福利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五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4506.2万元,惠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11891人次,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儿童福利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市制定出台了加强孤儿保障、加强困境儿童保障、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起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1760元,平均每年增长15.2%;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1400元,平均每年增长26.7%;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980元,平均每年增长45.3%。
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孤残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开展“明天计划”救治,救治内容由手术救治向医疗救治拓展,将病残儿童的非手术类救治和体检、康复医疗纳入“明天计划”资助范围。扎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就读的孤儿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资金保障,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5年来累计救助357人次。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出台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分类评估帮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组织开展了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信息台账。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问题。督促指导村(居)委会和广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切实履行职责,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2016年以来,全市共有506名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54名适龄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
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创新开展。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弃婴、打拐解救儿童的安置照料、收养登记等做出了制度性安排。落实《收养评估暂行办法》,对儿童信息发布、收养申请、收养能力评估、融合期调查、收养后回访等工作进行了全流程再造。实施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场所,强化岗位职责,加强档案管理。2016年以来,全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5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