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职能管辖 更好助力“好品山东”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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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建 编辑:陈俞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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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贺辉 实习生 李硕琳 济南报道

  4月26日下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机关内部将原来分散在公安机关不同警种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等职责进行整合,假冒注册商标、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案件以及烟草领域的制假售假类犯罪案件划转到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部门管辖,以更好助力“中国品牌日”“好品山东”品牌建设。

  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介绍称,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山东省公安厅将原来分散在公安机关不同警种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等职责进行整合,明确了刑事管辖范围。具体为:

  一是原由经侦部门管辖的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整体划转到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部门管辖。

  二是原由治安部门管辖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案件以及烟草领域的制假售假类犯罪案件,整体划转到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部门管辖。

  按照上述调整,目前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犯罪、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具体管辖罪名包括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所有罪名。管辖职能的整合,理顺了警种之间职责交叉等问题,有利于提升集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效能。

  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葛闻雷介绍称,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理念,对国内外、大中小、国有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给予同等保护,服务支撑高水平改革开放,不少国内外企业曾致信公安机关予以感谢。

  下一步,山东省公安机关将在坚持平等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积极搭建鲁企保护平台,为“中国品牌日”“好品山东”品牌战略贡献山东公安力量。

责编:王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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